懷疑不文明施工扣減3萬勞務費 法院訴前巧解“連環(huán)案”
作者:南通市通州區(qū)人民法院 高帥 發(fā)布時間:2024-11-05 瀏覽次數(shù):1022
房主質疑木工吳某施工時在屋頂上小解,認為破壞了自家風水,吳某因此被層層扣減3萬元勞務費。近日,南通市通州區(qū)人民法院興仁法庭受理了這起連環(huán)“風水”案,并最終通過訴前調解圓滿解開了這個“連環(huán)扣”。
包工頭李某承包了趙某家的自建房工程,李某又將該工程中的木工部分發(fā)包給孫某,而吳某系孫某手下的一名木工。在屋頂施工過程中,趙某的父親看到吳某在屋頂上小解,心里非常疙瘩,認為破壞了自家的風水。因此,趙某在最后結算建房工程款時,扣減了包工頭李某3萬元工程款。李某把這筆賬算到了孫某頭上,而孫某又因此扣減了吳某3萬元的勞務報酬。
吳某不服,認為沒有證據(jù)證明自己在趙某家屋頂上小便,將孫某訴至法院,要求給付勞務費。孫某被起訴后,又將李某訴至法院,索要木工工程款。李某接到法院訴前調解通知后,將房主趙某帶到法院來一起把事情說開。
趙某表示,吳某在自家房頂小便是其父親親眼所見,老人家沒有手機拍不了視頻,但現(xiàn)在老人家生病住院了,就是吳某的不文明行為破壞了風水所致。雙方為此爭執(zhí)不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因為沒有監(jiān)控視頻也沒有當場錄像,案件事實一時無法徹底查清,但矛盾卻迫在眉睫需要解決。人民調解員朱衛(wèi)紅發(fā)揮多年群眾工作的經(jīng)驗優(yōu)勢,講法理、說人情,最終組織四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達成一致意見:由李某給付孫某2.3萬元木工工程款,孫某給付吳某2.7萬元的木工勞務報酬款,趙某扣減李某的3萬元建房工程款由雙方自行處理。至此,這起連環(huán)“風水”案得到一攬子解決,吳某最終少拿3000元勞務工資。
【法官說法】
老百姓講風水有著特殊的歷史文化淵源,特別在建房、婚喪嫁娶等群眾認為的人生大事上。自建房屋本系家庭要事,在擇址、布局、方位等方面有約定俗成的禁忌和風水要求,通常都為當?shù)孛癖娖毡榻邮懿⒆裱J┕ふ咴诮ㄖ课輹r理應尊重房主的風水要求和當?shù)氐娘L俗習慣,盡到一般善良人的注意避諱義務。
因此,法院在處理此類糾紛時,對符合公序良俗的風水民俗予以尊重和認可,在綜合工程量、工程價款、瑕疵程度等因素的基礎上,可從工程款中酌定扣減部分款項。另一方面,房主、承包人事前也應當盡到一定的提醒、說明義務,以便施工人員在實際施工過程中能夠更好地盡到注意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