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陽光斜斜地照在田間,承辦法官鄭煒站在兩塊相鄰的自留地之間,目光在那棵直徑約50公分、向東傾斜的大樹上停留。樹干部分延伸至老王的自留地,投下的陰影里,那片莊稼顯得有些萎靡。這是她接手的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兩家因樹木遮擋問題積怨已久。

老王、老李系鄰居,兩家自留地緊挨著,老李地里的三棵樹中,一棵大樹尤為顯眼,多年來傾斜生長,早已影響了老王地里農作物的收成。老王數次找村委、鎮調處,都無果而終。無奈之下,老王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排除妨礙并賠償損失2萬元。

鄭煒帶領團隊勘察現場時,注意到老王在老李田邊也種了幾棵小樹苗,這一發現讓她覺得有了調解的突破口。從情法理出發,她耐心組織雙方調解。“咱兩家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都是鄉里鄉親的,沒必要鬧得這么僵。”鄭煒先跟老李拉家常,緩和雙方的對立情緒。

“他那樹長得那么大,都壓到我家地里了,我這莊稼都長不好,收成少了不少。”老王抱怨道。老李則說:“那樹長了這么多年了,說處理就處理啊。”鄭煒見狀,慢慢引導雙方:“老李,你看,老王在田邊種的小樹苗,以后長大了是不是也可能影響到你家?大家都各退一步,問題不就好解決了?”

經過多輪調解,老王率先表示:“行,我同意把田邊的小樹苗移除,省得以后麻煩。”老李看到老王讓步,也松了口:“那我把這桑樹1米5以上的部分鋸斷,這樣應該不會再遮擋你家地了。”聽到雙方都愿意讓步,鄭煒心里的石頭落了地。

最終,雙方握手言和,達成調解協議。老王移除小樹苗,老李鋸斷桑樹1米5以上的部分。如今,雙方都已按照調解協議履行完畢,曾經劍拔弩張的鄰里,又恢復了往日的和諧。

在基層司法實踐中,這樣沒有激烈的庭審對抗,但飽含著法官耐心細致調解的小事每天都在發生,而每一次成功的調解,都是維護鄰里和諧、社會穩定的基石。司法的溫度,就體現在這一樁樁、一件件小事的妥善處理中,讓法治的陽光照亮每一個角落,溫暖每一個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