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個世界知識產權日即將到來之際,4月23日,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2024年度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去年,全省法院共審結各類知識產權案件3.2萬余件,同比減少5.19%,最高判賠金額達1.2億元。一同發布的2024年度江蘇法院服務保障新質生產力十大知識產權典型案例,聚焦商標權、數據權益、著作權等核心領域,以司法裁判為標尺,以生動鮮活的司法實踐,清晰丈量出保護創新的法治力度。

“小愛同學”變成“小愛小愛”?蹭AI語音構成不正當競爭

【案情】 某科技公司核定使用在筆記本電腦、可視電話等產品上的“小米”等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自2017年誕生以來,其小米品牌智能產品語音喚醒詞“小愛同學”被內置在多款手機數碼、生活電器產品中。黃某經營的淘寶網店銷售多款名稱為“小米智能馬桶”的產品,內部搭載“小愛小愛”智能語音喚醒詞。某科技公司認為黃某未經許可在淘寶店鋪名稱、商品標題中使用“小米”二字,將“國貨小米”突出宣傳,銷售含有“小米”等標識的馬桶商品,構成商標侵權;將與某科技公司具有一定影響的“小愛同學”語音喚醒詞相近似的“小愛小愛”作為被控侵權商品的智能語音喚醒詞,構成不正當競爭,遂訴至法院,要求黃某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說法】 法院認為,黃某在其開設的淘寶店鋪名稱、商品名稱、商品圖片多處突出使用“小米”“國貨小米”等標識,構成商標侵權。黃某在商品介紹中載明涉案馬桶商品使用“小愛小愛”語音喚醒詞,與“小愛同學”語音喚醒詞構成近似,極易導致相關公眾產生混淆,誤認為被控侵權馬桶商品屬于某科技公司旗下智能硬件設備或與某科技公司存在某種關聯,構成不正當競爭。綜合涉案商標、語音喚醒詞的知名度及涉案淘寶店鋪銷售情況,酌定黃某賠償某科技公司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8萬元。本案系涉及國內知名企業具有廣泛影響力的商標及語音喚醒詞權益保護的典型案例。

“一鍵搬家”偷走平臺1.6億條數據,兩公司被判賠500萬元

【案情】 淘某公司、天某公司分別運營淘寶、天貓兩大電商平臺,平臺上的商品數據是其投入大量成本收集、加工而成的核心資源。某楓公司、某陶公司開發的“搬家軟件”可以繞過平臺驗證機制,自動抓取淘寶、天貓的海量商品信息,并“一鍵搬運”至其他電商平臺,幫助商家開設“無貨源店鋪”。這些店鋪接到訂單后,再通過軟件自動在淘寶、天貓下單,由原商家發貨給消費者。鎮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發現,涉案軟件能自動、高效抓取淘寶、天貓數據,非法獲取商品信息高達1.6億條,構成不正當競爭,對某楓公司、某陶公司分別罰款53萬元、12萬元。淘某公司、天某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2000萬元。同時,某楓公司、某陶公司不服行政處罰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說法】 法院審理認為,電商平臺的商品數據具有稀缺性和商業價值,某楓公司、某陶公司的行為直接削弱了淘寶、天貓的市場競爭力,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2條規定的網絡不正當競爭。綜合考量數據價值、侵權規模及主觀惡意等因素,法院最終判賠500萬元,并駁回某楓公司、某陶公司要求撤銷行政處罰的訴訟請求。本案系涉數據權益保護的民事和行政交叉的典型案例,行政案件系全國首例涉電商平臺商品數據“一鍵搬家”行為的行政處罰案。

盜播8.3萬余部影視作品,“看劇神器”兩主創被判刑

【案情】 2017年底至2023年1月,被告人張某、孫某等人先后開發運營“影視大全純凈版”“今日影視”等多款影視作品聚合APP。通過在網絡上尋找熱門視聽作品視頻文件下載后再上傳至租用的云存儲服務器,以及購買技術解析服務進行“盜鏈”的方式,在這些聚合APP中向公眾提供相關視聽作品的播放和下載服務。所謂“盜鏈”,即編寫代碼向著作權人網絡平臺發出請求使其誤認為請求由真實用戶發出,從而獲取視聽作品的真實播放地址,并去除網絡平臺廣告,使得公眾無需跳轉至網絡平臺,即可在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從涉案多款APP上獲取視聽作品。被告人張某、孫某等人采用“下載上傳”方式傳播視聽作品共計1.1萬余部,通過“盜鏈”方式傳播視聽作品共計8.3萬余部,在APP內提供刊登收費廣告的方式營利,獲取廣告費3.92億余元。

【說法】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具有網絡視聽作品運營經驗,明知傳播他人享有著作權的視聽作品需獲得授權,仍與孫某等共謀,通過“下載上傳”及購買技術解析服務的“盜鏈”方式,未經許可直接在其開發的聚合APP上向公眾提供8.3萬余部著作權人的視聽作品,并通過刊登收費廣告方式獲利3.92億余元。兩人行為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應認定為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遂判處張某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2000萬元,判處孫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400萬元。本案系國家版權局、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等五部門聯合掛牌督辦的案件,也是目前國內影視作品侵權盜版規模最大、非法獲利金額最大的一起涉“盜鏈”侵犯著作權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