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解民憂-東臺法院人民調解工作紀實
作者:王元元 發布時間:2008-09-08 瀏覽次數:3121
為拓寬民事糾紛解決渠道,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功能,使法院調解社會化,社會調解法律化,實現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有效對接,形成良性互動機制。東臺法院在法院立案庭設立“人民調解窗口”,對外掛牌“東臺市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工作站”,人民調解窗口常駐調解員由三名調解經驗豐富的退休法官組成。人民調解工作站自成立以來,共調處各類案件17件,平均審理天數為1天,調解成功率達86.9%,所調案件履行率達100%,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解開心結 夫妻破鏡重圓
找準突破口 巧妙促成調解
原告周某系某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
督促履行 力求案結事了
東臺法院人民調解窗口的三位常駐人民調解員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他們不但一絲不茍地做好調解工作,而且每調結一件案件,就跟蹤督促當事人履行其義務,做好每件案件的調后履行工作。原告丁某與被告陳某返還定金案,經調解雙方約定以生鐵抵定金,被告陳某須向原告丁某交付生鐵10.95噸。調解協議達成后,三位老同志又忙著組織雙方當事人交接生鐵,直到晚上七點,雙方當事人才交接完畢,三位老同志忘卻了疲憊,為最終案結事了會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