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寬民事糾紛解決渠道,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功能,使法院調解社會化,社會調解法律化,實現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有效對接,形成良性互動機制。東臺法院在法院立案庭設立“人民調解窗口”,對外掛牌“東臺市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工作站”,人民調解窗口常駐調解員由三名調解經驗豐富的退休法官組成。人民調解工作站自成立以來,共調處各類案件17件,平均審理天數為1天,調解成功率達86.9%,所調案件履行率達100%,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解開心結 夫妻破鏡重圓

715,人民調解工作站正式掛牌運行的當天,就接待了一對前來要求離婚的中年夫婦。經調查,夫妻倆結婚已二十多年,并生育了一對兒女。婚初,原、被告夫妻感情很好。近年來,因被告經常懷疑原告生活不檢點,多次動手毆打原告,原告認為丈夫十多年對自己不信任,一氣之下,雙方均同意離婚。人民調解員從與他們的交談中了解到,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于是分別對雙方做調解和好工作。直到中午一點多鐘,人民調解員仍在苦口婆心地做調和工作,最終,夫妻倆被人民調解員不厭其煩、耐心細致的工作精神所打動,雙方解開心結,表示互諒互讓,和睦相處,共同搞好家庭建設,夫妻終于和好,兩人握著手回家了。

找準突破口 巧妙促成調解

原告周某系某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2002830被告某化工廠向原告購進聚脂瓶,價值3838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收條,但至今未給付貨款,原告周某多次向被告催要,但被告一直推托。原告周某無奈,來到法院人民調解窗口,人民調解員熱情接待了周某,并當即與被告某化工廠聯系,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被告法定代表人認為聚脂瓶是原告寄存在被告處,由于時間久了,現在瓶子已沒有什么價值,被告當時只是打了一張收條,不存在給付貨款的問題。細心的人民調解員從交談中發現被告對此筆貨物已入帳,人民調解員抓住這個突破口,做被告的工作,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一次性當即給付原告25000元。原告拉住人民調解員的手激動地說:太謝謝你們了,真想不到這么快調解,也想不到這么快就能兌現。

督促履行 力求案結事了

東臺法院人民調解窗口的三位常駐人民調解員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他們不但一絲不茍地做好調解工作,而且每調結一件案件,就跟蹤督促當事人履行其義務,做好每件案件的調后履行工作。原告丁某與被告陳某返還定金案,經調解雙方約定以生鐵抵定金,被告陳某須向原告丁某交付生鐵10.95噸。調解協議達成后,三位老同志又忙著組織雙方當事人交接生鐵,直到晚上七點,雙方當事人才交接完畢,三位老同志忘卻了疲憊,為最終案結事了會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