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告政府不作為 法院判政府應履職
作者:陸艾華 發布時間:2006-09-26 瀏覽次數:3956
本網南通訊:近日,啟東市法院審結了一起村民狀告某鎮政府不作為的行政訴訟案件,該案中,被告某鎮政府被法院一審判決敗訴。
原告江某與第三人楊某系鄰居。2006年正月,楊某經村里同意后,在江某宅子附近建了兩間房屋。江某認為,楊某所建的房屋,影響自家的通風、采光和排水,而且楊某建房沒有經過鎮政府批準,屬于非法建房。于是,江某反映到了鎮政府,要求鎮政府作出相應處理。因鎮政府未作答復,江某將鎮政府告至法院,同時又通過律師,向鎮政府發出了要求其拆除楊某房屋的函件。
鎮政府認為,楊某未經批準建房有一定的客觀原因,楊某所建房屋對江家沒有不利影響,而且江、楊兩家經村里調解達成過協議,因此希望法院判決駁回江某的請求。楊某也認為,兩家房屋相距有8米多,不會影響江某的生活,江某的起訴并不合理。
啟東法院審理后認為,楊某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建房,鎮政府對此負有查處職責,鎮政府未作任何處理,違反法律規定,據此,法院判決鎮政府在30日內對楊某的建房行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