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法官工作中的細節
作者:周從華 發布時間:2007-03-14 瀏覽次數:3093
有一句名言,叫細節決定成敗。折射到審判領域,就是從事審判活動的法官,如何在細節上把握,以提高審判的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統一,有必要提起重視。筆者現從以下幾個方面談談個人的看法。
第一、法官對細節的重視在實體處理上的體現。富有審判經驗的法官都知道,案件辦理的準確、適當,案結事了社會目標的實現,我們所審結的案件能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就要求我們法官注重細節。具體說就是對雙方當事人所提供的每一件證據,審理過程中所陳述的每一句話,辯論過程中每一條抗辯理由都要加以留心,對涉及案件事實的每一個細節都要多加揣摩,進行條分縷析,這樣才能做到對案件事實的準確認定,對一些重要事實才不致于因不細心而造成遺漏。而在法律適用方面,更是要求法官平時就對法律多加以研究,從而做到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對與案件有關的相關法律規定都要進行對照,從而在已經查清的案件事實基礎上,找出最相適應的法律條文加以適用。最終使審判工作符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司法原則,將案件辦成鐵案。
第二、細節在適用程序法方面的要求。審判工作所具有規律特征要求,法官辦理案件比行政部門處理公務更強調程序性。程序性違法,那就是地道的違法,除了工作的不細心,沒有其他解釋余地。而審判工作中的辦案程序正是由三大程序法和一系列司法解釋所規定的一個個程序性細節規定連貫起來。可以這么說,在辦案過程中只要一個環節上沒有依照法律規定的去執行,就構成程序性違法。并會依違法程度的不同帶來不同的法律后果,程度重的甚至可能直接導致發回重審,違法程度輕微的也可能影響到案件的社會效果,形成所謂的瑕?u案件。
第三、注重細節,是規范司法行為,爭取人民滿意的內在要求。就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的創建司法行為示范點標準為例來看,許多內容并不是要求法官和法院進行轟轟烈烈的舉動,而是點點滴滴的小事的凝聚,或對細節性事務的關注。具體分析來就是:第一,紀律嚴明,行為檢點,對待當事人熱心、耐心、細心,不擺架子;第二、保持環境衛生,遵守司法禮儀,語言規范、準確、文明,準時開庭,規范著裝,耐心聽取當事人的陳述或發表意見;第三、審務公開,如法庭組成人員,法庭辦案有關程序性規定向社會公布;第四,考勤值班方面也要注重細節。因此說,人民群眾對法官和法院的要求往往都是細節性的。
第四、注重細節,有助于消除信訪隱患,化解社會矛盾。隨著整個社會的轉型,各種各樣的矛盾不斷涌現,由此產生的信訪問題也是日益尖銳。由其是進入訴訟程序的社會矛盾往往非常尖銳,當事人往往帶著或多或少的怨憤。如果我們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在接待當事人時如果不注重細節,語言上用辭不當,就有可能激化矛盾,引發信訪問題。事實上一部分涉訴信訪的發生,確實是辦案人員在接待過程中處置不當所引發。作為一名以化解社會矛盾為已任的法官,在辦案中必須從細節做起,從一張笑臉,一句問候的話,一杯熱水,一張報紙等等做起,來消除當事人對法律和法官的隔膜,來化解當事人心頭的堅冰。
因此說,作為一個法官要想搞好審判工作,不僅要有熟練的司法技能和嫻熟的法律知識,還要求具備從小事做起,從細節上做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