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體現案結事了的要求 江蘇訴調對接機制顯活力
作者:轉載《人民法院報》 發布時間:2008-08-13 瀏覽次數:3856
記者從今天召開的“江蘇法院訴前調解工作座談會”上獲悉,目前,在江蘇城鄉由該省法院主建的“訴調對接”機制正日益顯示出蓬勃的生機與活力。江蘇高院有關負責人舉例說,各級法院從工會中選聘的483名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勞動糾紛案件324件,調結193件,調結率59.6%。
“訴調對接”方式調解,作為踐行科學發展觀,成為有效解決糾紛的重要手段。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省司法廳、省公安廳、省總工會、省婦聯、省消協等單位,在全省法院中廣泛開展委托調解與協助調解工作,并制定了“訴調對接”相關的制度與程序,全省初步實現了“訴調對接”的新機制:一是人員互動對接。該省基層法院及派出法庭普遍建立調解指導員制度,各級法院還積極協助行政機關對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據統計,一年來,全省法院已參與培訓人民調解員達一萬多人次;二是訴訟程序對接。法院有針對性地引導當事人選擇非訴訟調解。全省法院目前委托或邀請大調解組織協助調解的案件調解率為71%;三是常態工作對接。該省各級法院通過與行政機關等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涉及調解協議案件審理情況的通報制度,矛盾糾紛排查預警制度,構建了完整的大調解工作聯系網絡,有效地提高了糾紛的預防和處理能力。
如今,江蘇各級法院的法官們越來越習慣于把一些糾紛類訴訟納入“訴調對接”機制加以解決。全省法院“訴調對接”工作促進了糾紛的有效解決。訴前調解的案件即時清結率高、自動履行率高、申請執行率低、上訪率低,真正體現了案結事了的要求。
(20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