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征市人民法院及時執結一起出國務工糾紛案件(圖文)
發布時間:2004-06-09 瀏覽次數:2782
2002年至2003年間,儀征市經緯商務咨詢有限公司在未獲批準的情況下,私自辦理勞務輸出,先后有多人向其繳納2700元至33700元不等的出國勞務費用。當發現該公司不能履行出國勞務合同后,受騙者報案的同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已繳納的費用。此案涉訟標的達53萬余元。 由于儀征市經緯商務咨詢有限公司于2003年下半年歇業,不再開展正常經營,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恒江已被刑事拘留,加之此案申請人多、標的大、可供執行財產少等特點,儀征市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高度重視,對執行的法律依據、分配比例公開張貼,接受當事人監督,做到公正執行,讓債權人放心。法院同時對未執行到位的部分,根據債權人申請及時發放《債權憑證》,以保證債權不過期。此外,該院還考慮到債權人的實際困難,全部免除了債權人的訴訟、執行費,獲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
文章出處:儀征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郭 林